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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非在编人员招聘公告》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2-05-19    点击量: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现面向我校及我市其他公办高职和技师院校开展非在编人员招聘,录用后将在市社保局各分局、管理站工作。招聘公告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社保窗口受理及业务辅助岗40人。主要从事:

1.业务受理、咨询、信访窗口接待工作;

2.办公行政、后台业务办理、档案整理工作。

二、招聘对象

我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招聘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2022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应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登陆网址(https://jinshuju.net/f/gzv12Y)进行线上报名,并上传《报名信息采集表》(见附件)、成绩单。

(二)报名时间

5月20日(周五)9:00-5月24日(周二)18:00。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的10倍时,自动终止报名。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聘职位要求是否相符。个人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到期未能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提供虚假资料报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考试成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能及时接听,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择优筛选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不低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将于5月28日前通过短信形式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如未收到短信通知则未进入面试。

六、面试

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应当自行配置好具备摄像、麦克风、扬声器和上网功能的计算机和手机,并确保网络畅通。

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七、体检

依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生需自行前往我市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常规的入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八、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将下列材料压缩为zip格式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rscsz@hrss.sz.gov.cn),邮件名、报名的压缩文件名均以“姓名+毕业学校”命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个人征信报告;

4.参加社团及实习经历、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九、公示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服务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十、用工模式及福利待遇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服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安排至市社保局各分局、管理站工作。服务公司按照劳动法规定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员工享受工会福利及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

十一、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在公示期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放弃聘用等情形导致招聘人数不满的,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考生纳入人才备选库,有效期三个月,自面试之日起算。期间出现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从人才备选库中择优聘用。

十二、工作要求

1.因报名时间紧急,名额有限,请各学院协助毕业生做好报名准备及时应聘。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社保局可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报名信息采集表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